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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强化“后期”管理 保障物流园区健康发展-2013年09月新闻-中华人民国交通运输部2013年1

※发布时间:2013-10-2 10:01:03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编者按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简称交科院)贯彻落实党的,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紧密结合交通运输发展重大需求,以提高交通运输发展质量、效益为己任,为部党组决策、为行业发展贡献智慧。本报自今日起开辟《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创新驱动发展系列报道》专栏,陆续以新闻综述、专家署名文章、记者等形式,对交科院服务部党组重大决策、服务行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的不懈努力和取得的重要科研进行全面介绍。敬请关注。

  物流园区作为重要的物流基础设施,在提升物流业发展的规模化、集约化水平,促进企业间交流与合作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加快推进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引导传统货运站场转型升级已成为交通运输行业的共识。今年6月,交通运输部印发《交通运输部关于交通运输推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分别在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推动重点领域物流发展两项主要任务中将物流节点建设作为工作重点。8月,杨传堂部长在交通运输推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电视电话会议上的主旨讲话中,将“加快物流枢纽建设”作为近期推动的五项重点工作之一,推进物流园区建设已成为行业推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的重中之重。“十二五”初期,交通运输部就已经制定了《“十二五”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规划》,并配套试行了《交通运输部投资补助物流园区项目管理办法》,对部投资补助的物流园区项目类型、投资标准、补助内容以及相关前期工作作了严格和要求。投资补助政策施行一段时间以来,在满足车购税使用的基础上,充分调动了地方推进物流园区发展的积极性,带动了社会资金投入,加速了物流园区发展,对探索行业推进物流园区发展有效途径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物流园区发展受城市规划、物流用地、集疏运条件和市场等外部诸多因素影响,还与物流园区经营者经营水平和发展动机密切相关,发展不确定性因素多,这些都给物流园区“后期”发展带来隐患,因此如何保障物流园区“后期”发展是决定园区建设成效的关键。从目前全国物流园区发展的情况看,园区“后期”发展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风险:

  一是部分物流园区存在以圈地为目的的消极建设行为。当前,以圈地为目的的物流园区主要有两类:一类是通过物流用地(工业用地)名义拿地,实际上从事商业开发,商用面积过大;第二类是拿地后进行囤积,不对园区进行实质性开发,主要通过土地增值后卖出赚取利润,这两种物流园区的消极建设行为在客观上影响了其正常功能的发挥。二是部分已建成物流园区面临搬迁风险。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扩张步伐加快,很多规划建设的物流园区面临后续项目拿地困难的局面(目前很多物流园区建设采取“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方式)。同时,部分建设并运营的物流园区,由于城镇化快速发展,原来城市周边的用地变成了城市中心用地,功能与城市规划不符,面临搬迁的风险,这一方面客观影响了物流园区的建设和正常运营,另一方面也滋生了部分企业利用搬迁机会赚取土地差价的不良动机。三是配套集疏运体系不完善。现在很多物流园区位于城乡结合部,园区的集疏运道介于传统公与城市道界限之间,既不能享受国省干线公和农村公补助政策,又不能纳入城市道建设范畴,导致其建设主体不明,物流园区集疏运设施欠缺成为园区发展的短板。

  投资补助物流园区,推进物流园区建设是第一步,进一步强化物流园区建设“后期”管理,保障物流园区健康发展是资金使用效益发挥的重要一环,基于上述问题的分析,笔者认为下阶段要进一步强化物流园区建设“后期”管理,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进一步加强政策联动,发挥地方的主体作用。影响物流园区发展的诸多因素大部分都与地方直接相关,地方是推进物流园区建设的主体。因此,要充分利用部投资补助物流园区政策,撬动地方配套政策,完成行业与地方无缝衔接的“政策链”。对部投资补助的物流园区项目,地方要使物流园区布局规划与城镇建设用地规划保持协调一致,保障用地落实。对于具有潜在搬迁风险的物流园区,其经营企业可与地方签订相关协议,即在园区需要搬迁时,由以协定的价格优先回购土地,并在市场条件和交通条件较好的地段安排物流发展用地,确保土地置换的平稳过渡。

  第二,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配套政策跟进,放大中央资金杠杆效应。虽然交通运输部对货运枢纽(物流园区)的投资补助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撬动了社会资金,弥补了行业多年来对公共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的“投资欠账”,使物流园区融资难的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缓解,但相对物流园区投资规模,促进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因此,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配套政策的落地,对于部重点支持的物流园区,可以在资金、集疏运体系建设等方面给予倾斜。也可以尝试“厅市合作”(省交通运输厅和市人民)的方式,共同推进物流园区建设,保障园区各项功能得以正常发挥,使中央资金“四两拨千斤”效应最大化。

  第三,建立健全货运枢纽(物流园区)投资补助评价制度。推进物流园区发展是一项长期工作,其建设、运营和管理涉及多个利益主体,情况复杂,协调难度大,在推进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式各样的问题。因此,要做好对投资补助项目的后续评估工作,准确把握物流园区发展的趋势,及时了解物流园区、企业在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和政策,适时调整投资补助方向,为最大限度发挥中央资金效用、有效指导下阶段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物流园区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协调部门多、工作难度大,目前很多工作都在探索过程中,还需要部里继续加大支持力度,不断完善管理体制机制,为推进我国物流园区发展作出积极的、更大的贡献。

  (原标题:进一步强化“后期”管理 保障物流园区健康发展-2013年09月新闻-中华人民国交通运输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