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从个人医保账户中征缴36元,用于支付超过医疗统筹金限额以上的费用
本报讯(YMG记者夏丹通讯员韩红霞)连日来,许多医保参保职工发现,2014年1月自己的医疗个人账户金比计发公式的金额少36元。记者通过咨询烟台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得知,原因是和2013年一样扣除了全年度的大额医疗救助金36元。
大额医疗救助金每年从个人账户中扣除
2011年12月前,市属单位在职职工每年的大额救助金是由单位征收缴纳,退休人员自退休金中一次性扣减。自2012年1月起,大额救助金改为每年1月份从参保人员医疗个人账户金中一次性扣除,无医疗个人账户的,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全年大额救助金征缴标准为36元。
大额救助金是指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人员患病发生的超过医疗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即全年报销额在18.5万元以上的),由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90%的标准从大额医疗救助基金中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医疗个人账户金计算方法
2000年12月到2011年12月:在职职工:(年龄-17)×年龄系数+缴费基数×缴费工资系数+缴费基数×2%;退休人员:(年龄-17)×年龄系数+养老金×养老金系数。
历年系数如下:2000.12—2002.3:缴费工资系数0.0086,养老金系数0.0201,年龄系数0.28;2002.4—2008.3:缴费工资系数0.0088,养老金系数0.0234,年龄系数0.33;2008.4—2011.12:缴费工资系数0.0125,养老金系数0.0258,年龄系数0.58。
从2012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金划入标准:35周岁(不含)以下的在职职工=本人月缴费工资×2.3%;35至45周岁(不含)的在职职工=本人月缴费工资×2.7%;45周岁及以上在职职工=本人月缴费工资×3.4%;退休人员=年龄×1.5元。
领到的社保卡何时有钱?
参保职工反映,不知道领到社保卡后多长时间卡上才能发钱?记者通过咨询有关工作人员得知,社保卡制作完成后,由单位经办人员携相关资料至社保卡管理中心领取,同时启用领取的社保卡。
单位在每月二十日之前领回社保卡的,其本月及前期的医疗个人账户金,将在当月底或次月初合并发放到账;单位于每月二十日之后领回社保卡的,其医疗个人账户金需一个半月后方能发放到账。
慎防语音诈骗电话
不少参保职工反映接到人工或语音电话,自称是医保处或社保卡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声称职工社会保障卡出现故障、涉嫌非法倒卖医疗药品、在某医院消费需充值等问题,要求按语音提示进行相关操作或拨打其提供的电话。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医保处、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及银行,均没有发布任何人工或语音电话,市民收到任何关于自称医保部门的电话都是诈骗电话,不要相信。
社会保障卡的制作、发放,由市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负责,职工的社保卡出现任何问题,应向社保卡管理中心咨询,不可盲目诈骗电话,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全市唯一有关社保卡的语音电话是由市劳动就业办公室发布的,该电话只面向挂档缴费职工,通知其到人力资源市场办理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