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药物医疗> 文章内容

3龄童疑药物过敏打“点滴”身亡2013年8月21日

※发布时间:2013-8-21 10:58:40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院方:如在诊治过程存在将承担法律责任

  还有一天就是男童小欢(化名)4岁生日,但他从此再也吃不到妈妈为他准备的生日蛋糕。14日,小欢在东莞市人民医院的一次输液后,口吐白沫,身体抽搐,最后口鼻流血不治身亡。

  痛失爱子的张先生认为,院方在没有确诊的情况下就给孩子输液,属于违规操作,责任应该由院方承担。院方表示,已通过第三方权威机构对医疗过程是否存在进行鉴定。如果诊治过程中存在,该院将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文/记者吴城华

  家属:未确诊乱用药致小孩死亡

  昨日,痛失爱子的张先生向记者哭诉,本月13日,其小孩脸上长了几个痱子,张先生怀疑孩子患手足口病,就带小孩到卫生站做检查。卫生站的医务人员到大医院验血才能确诊是否为手足口病,张先生于是带孩子到东莞市人民医院就诊,“当时该医生准备下班。”张先生说,“医生也没给小孩验血,只是随便观察了两下,就说我小孩可能患了手足口病”。

  更让他纳闷的是,医生在没给小孩做皮试的情况下就给孩子打“点滴”,孩子输液后一段时间,就出现口吐白沫,身体抽搐的症状。事发后,马上采取按人中、心脏复苏等抢救措施。在抢救过程中,孩子发紫、心跳停止。经过一两个小时的抢救,孩子恢复了心跳。但到了14日,孩子病情加重,出现肚子胀、口鼻流血等症状。

  不幸的是,当晚8时许,院方宣布小欢抢救无效身亡。

  家属认为,就是因为医生在未做皮试的情况下,就给小孩开了治手足口病的药物,最后小孩药物过敏,导亡。院方在诊疗过程中存在错误,院方要担责。

  院方:将通过第三方权威机构鉴定

  昨日,东莞市人民医院称,“事后,该院医务科工作人员及时介入、组织抢救并与家属沟通。”负责人表示,在警方的下,对当时未输注完毕的物品进行封存。患者死亡后,其病历也被及时封存。

  对于医生没确诊病情,未做皮试就给患者用药的问题,院方相关负责人称,“这个药物不需要做皮试。”该负责人称,当时给小欢开的药主要是治疗手足口病和小儿身体内的药物。“不一定每个病人需要确诊才能决定用什么药,不一定每个病必须搞清楚才能用药。”该负责人称,孩子的死亡,有很大可能性是药物引起,但具体原因需要等尸检结果出来方能下。

  据了解,目前,院方已通过第三方权威机构对医疗过程是否存在进行鉴定。“如果诊治过程中存在,该院将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该负责人表示。

  那么,手足口病怎样确诊呢?东莞某医院手足口病医务人员称,手足口病的确诊,最重要的一个程序就是验血。

  (报料人:奉先生 金: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