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龙华、通讯员周文照、实习生吕婷)昨日,省卫生计生委发布了我省新版基本药物集中招标第一批中标目录。即日起,我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可采购使用1963个品规的目录药品。新版目录药品中标价格较2011年集中采购药品价格整体下降了1.57%。与全国其他完成采购的省份相比,我省中标价格属于中下游水平。
近年来,在基本药物使用中,百姓和基层反映一些廉价常用药未列入目录或供应不及时,造成用药不便。本报去年2月也以《抗生素为何卖不过矿泉水》为题,报道了中标价格太低,部分经典老药停售的困局。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坦承,招标中存在部分生产企业恶意竞价、部分药品中标价偏低或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情况,随着标期的延续,部分生产厂家不履行承诺,生产供应不足或不生产的现象逐步,影响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用药。
省卫计委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处负责人介绍,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后,此次招标最大的不同是改以往的“最低价中标”为“综合评价和评分”,改原来的1个品种中标为1至3个品种中标,从源头上解决百姓常用低价药、急救药、罕见病用药、习药、品牌药入围率低和价格倒挂不能正常供应等问题,防止一家企业不生产,出现缺货、断货现象,保障医疗机构临床用药及时供应。同时,招标充分考虑到基层医疗机构的基本药物配送费用,并启动“”程序,对抬高价格或恶意压低价格,供应质量不达标药品,未及时配送供货的企业,予以清退,两年内取消其参加药品招标投标的资格,并安排替补企业进行供应或配送,确保基本药物供应不断档。
另据了解,近期我省已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允许各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统一从我省医保(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中,按照不超过20%的品种和采购金额的比例,遴选适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非基本药物作为补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
作者:龙华 周文照 吕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