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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可陕西省医疗器械检验中心医疗器械产品和项目检测资格

※发布时间:2012-12-14 1:40:10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按照《医疗器械监视办理条例》及《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历承认法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可陕西省医疗器械检验中心医疗器械产品和项目检测资格(试行)》(国药监械〔2003〕125号),2012年7月17~18日,国度食物药品监视办理局组织博家组对陕西省医疗器械检测核心的医疗器械检测能力进行了现场评审。经审查,承认该核心心电监护仪等588个医疗器械产物和项目检测资历,无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