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安徽7月3日电(通信员陈润斌)安徽滁州市第五人平易近病院院长盛某某涉嫌受贿一案,经查察机关提起公诉后,日前,本地法院做出一审讯决,判处被告人盛某某无期徒刑10年2个月,并处财富9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盛某某身为病院院长,操纵职务之便,收受他人钱物,数额出格庞大,其行为未《外华人平易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该当以受贿功逃查其刑事义务,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别的,被告人盛某某正在2009年至2010年期间,正在病院采购药品、医疗器械外,收受各地药品供当商、医疗供当商几千元至数万元不等的行贿款物,受贿数额达83万元。
药物医疗据查,2010年,被告人盛某某正在担任滁州市第五人平易近病院院持久间,该院从江苏省南京某公司采购了一台价值160万元的CT机,盛某某时任南谯区卫生局局长杨某某(另案处置)收医院院长收受医疗器械及药品供应商贿赂104万获刑受供当商顾某现金21万元。